哪些原因会使留置权消灭以及消失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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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哪些原因会使留置权消灭

会使留置权消灭的原因,留置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可以因物权消灭的共同原因而消灭,比如留置物的灭失、混同、留置权的抛弃等;也可以因担保物权消灭的共同原因而消灭,比如主债权的消灭,担保物权的实现等。

找法网提醒您:留置权作为一种法定担保物权,有其自己的特殊消灭原因,即债权人对留置物占有的丧失和债务人就留置物所担保的债务提供了相当的担保。

二、

留置权的消灭原则是什么?

留置权的消灭原则是:

1.因债权消灭而消灭,债权消灭,可以因债务人在宽展期内清偿全部债务而消灭,也可以因债权人于宽展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满足自己的债权而消灭。债权也可因其他原因(混同、抵销、免除等)而消灭。债权消灭,作为债权担保的从物权,自然随之消灭。

2.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担保替代留置担保而消灭

在债权人留置期间,债务人可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以替代留置担保,留置权归于消灭。另行提供担保,须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

3.因留置权人弃权而消灭

留置权既然是一种民事权利,债权人可以依法享有该权利,也可以放弃该项权利,留置权人弃权,表现为将该留置物交付给债务人。

4.因丧失占有而消灭,债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是留置权成立和存续的前提条件。留置权人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留置权即归于消灭。当留置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被剥夺时,不能给予留置权请求返还,只能依据侵权的法律规定请求返还留置物。

三、

什么是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如果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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