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乡村增添美丽宜居“新颜值”!委员建言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

白墙红瓦的民居错落有致,村道两旁的文化墙精美别致,庭前屋后绿树成荫……盛夏时节,走进全国文明村、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汉中市城固县柳林镇小营村,处处都是秀美的田园风光。


(相关资料图)

“村上有规定,家里卫生要收拾好,房前屋后道路也要打扫干净。”村民王大妈说,以前随手扔垃圾、随处倒污水现象很普遍,村里环境较差,经过近几年的整治,环境不断改善,村民幸福指数得到进一步提升。

小营村现有村民658户,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模式,大力实施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和村组巷道、农户门前“一定三包”责任制。2016年,村上建成了占地1730平方米的村级生活污水处理站,把全村生活污水收集起来,通过厌氧+人工湿地的污水处理方式,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实现了从洁净整齐到美化“颜值”的再提升。

这只是我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省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力做好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持续刷新乡村高“颜值”,提高农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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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农村生态环境逐年改善

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十四五”期间,我省按照“抓点示范、典型引领”原则,计划在全省择优遴选10个左右规划科学合理、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较好,且具有代表性或在一定区域可形成连片治理示范效应的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行动。

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去年9月,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财政厅等部门出台了《陕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行动方案》,提出到“十四五”末,试点县县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实现有效治理(管控)的行政村达到90%以上,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0%以上等目标。

7月21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陈峥说,我省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支持并指导麟游县、子长市、留坝县、平利县等县(市)开展乡村生态振兴试点,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行动,第一批遴选了麟游、泾阳、三原、富平、平利、留坝6个县纳入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县,通过项目资金支持、政策技术指导等措施,力争在试点地区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

“目前,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第一批将麟游县、富平县等6个县纳入试点县,统筹中、省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2.27亿元,支持试点县农村环境整治重点项目建设。”陈峥说,在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方面,要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模式和技术,立足农村实际,合理选择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相对集中或集中式处理等模式,进一步加强与农村改厕工作的有效衔接,全省农村污水治理后要基本实现“三不到”:即看不到污水横流,无污水直排环境水体;闻不到臭味,不在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形成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坑等;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获得群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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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

提升治理效果可持续性

省政协委员、陕西兰环环境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天举建议,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要摆脱“重水轻泥”思路,进行水、泥、渣并重治理,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途径及模式,倒逼各级政府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力度。农村污水治理要考虑自然利用,鼓励“三小园”,结合农村花园、菜园、果园,让生活污水回归大自然。治理思路中要有“五谷还田”概念,农村污水处理要尽量全部资源化利用,符合当地生态文明建设及资源化利用原则。

“农村环境污染源小而多、污染面广而散,呈现出‘整治—回潮—再整治—再回潮’的循环,治理效果可持续性不足。部分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由于缺乏后期运维保障,而沦为‘晒太阳工程’。”省政协委员、陕西至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乔志博建议,探索多元化共治模式,政府可以用行政奖励、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方式,调动基层和农村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鼓励相邻乡镇之间共建共享,提高投资规模效益。制定优惠政策,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产学研用模式的探索和创新,建立专项资金用于农村污水整治技术攻关,鼓励科研机构、环保企业加大对农村污水的整治研究和探索力度,对确实行之有效的技术方案进行鼓励。

各界导报记者 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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