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贺州市钟山县人民法院强化能动执行理念,以提升“执行合同”质效为切入口,推行“谋快巧惠”执行工作法,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近三年以来,该院执结涉企案件2044件,执行到位金额5.21亿元。其中2022年,该院“执行合同”指标排名全市法院第一,执行工作绩效考评名列全市法院第一位。
立足于“谋” 高位推动
钟山县法院党组将涉企案件执行作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中之重,定期进行谋划部署。对于重大涉企执行案件,要求分管院领导或执行局局长负责主办,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扛在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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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该院在工业园区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站,为园区企业提供包括生效案件即时推送、执行答疑等11项司法服务。
钟山县法院还持续开展“企业清淤”“涉中小企业”“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其中,今年开展的“企业清淤”专项行动中,执结涉企案件158件,实际到位金额1717.98万元。
着眼于“快” 创新驱动
针对涉企案件,钟山县法院坚持“快”字当头,全力跑出执行“加速度”。
该院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推行优化营商环境专用章,对涉企案件从立案开始即精准识别,做到快立、快审、快执。
钟山县法院以基层法庭专业化改革为契机,推行金融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类型化执行工作机制,促进类型化案件高效执行。今年以来,执结金融案件88件,执行到位金额876.8万元。执结劳动争议案件91件,执行到位金额153.8万元。
在“三员”协助执行网络基础上,钟山县法院打通执行指挥中心、法庭执行联动中心、村委综治中心之间的联络通道,提高涉农村执行案件查人、找物效率。2022年以来,该院运用“三员”协助执行网络执结案件169件,创建无失信被执行人村屯19个。
致力于“巧” 文明“助”企
在涉企案件执行过程中,钟山县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尽可能采用“活封”“换封”、执行和解等措施,在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同时,助力企业爬坡过坎。
在潘某等6人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中,经查明,被执行人李某拥有独资电站。若直接采取拍卖方式简单执行,极有可能造成电站停业、工人失业。为妥善执行此案,钟山县法院主办法官到电站与职工座谈,多次组织债权人与债务人调解,最终促成2名债权人向其他债权人转让债权,债务人与剩余4名债权人分别达成和解的执行方案,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稳定了企业生产,职工就业。
落脚于“惠” 以人为本
钟山县法院在依法执行的同时,全面兼顾被执行企业、案外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让各方当事人都享受到更多执行红利。
对有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意愿,且向人民法院作出信用承诺的失信企业,钟山县法院及时给予信用修复。今年以来,该院为13家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
在拍卖厂房等不动产过程中,钟山县法院充分考虑承租企业利益,努力促进共赢。在一起借款纠纷执行案件中,某公司承租被执行人厂区并安装了大量设备,已经正常生产经营,主办法官从最大限度维护申请执行人(抵押权人)、承租人、承租人的员工以及与承租人签订农产品产销协议农户的权益角度出发,将该公司承租的被执行人厂区及设备整体拍卖,最终承租人一拍以2275万元竞得厂区,在确保申请执行人实现抵押权的同时,也成功保住了一个企业,让200多名员工安心工作,几十名农户安心种植,取得了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陆誉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