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推行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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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日前,天津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天津市关于推行市场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实施方案》,率先在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人力社保等25个领域实施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

据了解,无违法违规证明是企业申请上市时需提供的要件,用以证明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没有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也经常应用于企业申请政务服务、评优评先等事项。但现实中,企业在证明开具过程中长期面临提交证明场景多、需开具证明数量多、需申请行政机关多、需办理流程多,以及证明内容规范化程度低、证明力低的“四多两低”问题。

天津市在公共信用报告代替证明事项方案实施推动中,力求通过监管数据“一个平台共享”实现数据“全量归集”,通过报告申请“一站式完成”实现服务“直达直办”,通过报告内容“一个标准展示”实现无违法违规情况“一纸证明”。目前,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归集63家市级部门和16个区(涵盖所列25个领域)的公共信用信息,涉及法人行政处罚事项10.39万项,一般行政处罚信息累计归集46.71万条,基本实现应归尽归,为全面实施证明代替奠定了数据基础。2023年9月“信用天津”网站证明代替功能正式上线后,企业可通过“信用天津”网站一站式获得查询打印、异议申诉、信用修复等线上服务,通过服务直达、报告直查、业务直办真正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根据计划,2023年7月至8月天津市将完成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专用版)相关功能模块开发测试工作,9月1日正式上线试运行。系统上线后,可为天津市70多万市场主体提供全天候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专用版)下载打印服务,通过引导鼓励“企业自助查、政府主动查”,从根本解决市场主体证明开具“四多两低”问题,切实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更好推动信用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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