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趴睡午休收费”惹争议,定论未下尚需辩证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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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宇飞 (河西学院)

8月28日,有家长反映东莞虎门捷胜学校老师收取午休费用,并且划分了“趴睡”,“午休室床位”等“睡眠服务等级”,引发争议。不久,学校的工作人员回应称,此事属实,这是东莞市教育局下的文件,按照每人每天两元钱的标准进行收费,采取自愿原则,“学生也可以自行回家午休”。至于为何“趴睡”还要收费,该工作人员称,“有老师在教室进行管理”。(8月29日 南方新闻网)

“午休收费”之所以引起争议,在于一件以旧有眼光看来寻常合理的教室“趴桌午休”,在校方的描述中成为了“午休管理服务”。对此有网友直言道:“趴睡是何服务?”加之部分学校存在一些违规收取学生费用的行为在社会面产生了不好的影响,自然而然就会被家长与网友认为这笔“午休管理费用”的收取有巧立名目之嫌。但结合报道来看,仍有许多细节值得推敲,结论未定,不妨先“让子弹飞一会”。

首先有一点需要明确,东莞市的这所学校是一所民办院校而不属公办范畴。维持运转,教师工资,空调水电费用,基础设施维护等花销是存在的。从成本计,校方确实需要杂费来维持运转。但将“趴睡”作为“服务”产生的理念相悖是网友产生疑惑和不满的根源。在上午的学习任务完成后趴在课桌上休息在很多“过来人”眼中都是理所当然的事,并且由于部分媒体的“议程设置”与引导,我们只看到“趴睡”与“收费”,很容易忽视在学生午休中有老师进行值守,单纯认为将学生趴在课桌上睡觉作为收费理由不妥当,并且把该学校与此前违规收费的部分学校进行联想,不免“激愤”。

使网友产生质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服务细节的不明确。虽然校方与老师都宣称家长缴费与学生选择“午休服务”是出于自愿原则,但自愿之下是否存在“被自愿”?那些未交钱的孩子想要在学校午休如何解决,会不会因为没有缴费遭到区别对待?服务内容中的所谓带有“躺平功能的椅子”实效如何?既然有了椅子,又为何要“趴睡”?这些问题在尚无明确解答以及不能及时通过宣传渠道同公众对话阐释的情况下,网络上的质疑之声必然会存在。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作为一所九年贯通制学校,学生处于小学与初中这一区间内,尤其是处在小学阶段的学生,因为其年龄尚小确实有派遣教师进行管理的必要,在保证学生留校安全的情况下帮助其养成良好的午休作息习惯具有一定的益处。并且相较于校财政直接承担老师的值班费用,从家长方面进行支出作为杂费也可以收集部分资金维持学校运营,这或许是校方设立学生午休服务的初衷。

但不可否认,学校收费应公开透明,用法得当就不要再“美其名曰”。维护好家长与学生的知情权,遵循自愿原则十分重要。同时,学校提供午休服务还要尽可能使之“标准化”,应“一视同仁”,防止因层次划分形成歧视,酿成争执冲突。

“午休服务收费”引起社会面的广泛讨论,也恰恰反映了大众对于建立一个清朗教育环境的重视。如果能够为孩子创造出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在校的休息环境,我们对收费与校方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合理支出并不反感,不论事件走向如何,此次舆论关注无疑能够促进教育环境向一个良好的方向发展。毕竟,学生健康不能落脚金钱来衡量,校园午休也不能冠名“管理”而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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