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已出 韶关乐昌市老坪石派出所却仍不抓人

报他人非法釆砂遭报复

  邓兴先生是广东韶关乐昌市水务局宜章水南华西河道治理工程项目部的一名管理人员,而打人致伤的名叫罗希良,负责华西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施工的三弓桥地段工作,原本工作已经安排好了,让人没想到的是,罗希良等人不仅消极怠工,反而利用施工的便利开采砂石。

  据了解非法采砂,原本就是违法。一,长期采砂作业,会使桥墩周围的泥沙被吸走,加剧桥梁的塌陷;二、危害周边的生态环境、给防汛抗洪带来隐患。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罗希良等人一意孤行,疯狂地进行违法行为。

  2016年八月二十四日下午两点钟,项目部几个负责人不满罗希良非法采砂这种行径,于是打算对他的开采行为进行取证,然后报告给水务局,让水务局依法对他们进行处罚。罗希良听到这个消息后冲到项目部办公室,将项目部办公室一通打砸并对邓兴先生进行一顿暴打,邓先生头部被打伤,腰部胸部均有多处伤痕,最后被同事送到医院治疗。然而,罗希良行凶之后至今从未露面。 

\

  轻伤二级老坪石派出所仍不抓人

  去年邓先生被打之后,项目部同事帮忙报了警。可是当地警方(老坪石派出所)过了几个小时后才来,简单了解情况就走了,没有拿出处理意见,更没有让邓先生做法医鉴定。 “我好心举报他人非法采砂被报复,打人者逍遥法外,打人者罗希良对外自称有关系。”邓先生说。

  老坪石派出所当时回复邓先生说“:最近打架案子比较多,要伤残鉴定,需要等官方出具证明再受理。”

  邓先生表示极力理解警方工作并积极配合,做伤情鉴定,2016年12月28日乐昌市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下来了,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现在都2017年3月份了,伤情鉴定结果出来这么久,为何老坪石派出所还不抓罗希良,莫非真的是有关系,所以可以为所欲为?”邓先生说。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打架致人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一直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邓兴伤情鉴定通知书也下来了,乐昌市老坪石派出所于情于理应该按《刑法》之规定来办理此案件。希望老坪石派出所切莫做蔑视法律尊严之事,切勿伤人民群众的心。

  来源:http://www.scxxb.com.cn/html/2017/fzms_0303/262260.html